樊佳鑫,男,讯飞人工智能学院2021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生,学号:2020930127。
该生于2024年10月受到第三次学业警示,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辅导员多次与该生及其家长沟通交流核实,该生虽口头表达了退学意愿,但始终未配合提交正式的退学材料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十条以及《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(受学业警示达到《重庆财经学院学业警示规定》规定的次数),或在学校规定的在校学校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,应予退学。”2025年1月13日,教务处向该生下达学生退学处理通知书,该生及其家长完成通知书的签字并寄回。
根据《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四十六条,现对该生退学处理事宜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。在此公告期内,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联系电话:023-88968702/邓老师,023-88968798/李老师,逾期学校将依规给予该生退学处理。
重庆财经学院
2025年3月19日